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联合下发2025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通知。其中:
《通知》明确
2025年东莞市货车报废补贴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亮点为货车燃料类型不再局限于柴油,最高补贴资金可达14万元。
《通知》提出
补贴范围扩大至国四排放标准的营运货车,符合国三或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汽油、天然气等燃料货车均可申请报废补贴。
申报条件包括:
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
提前报废后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车辆注销前须持有效《道路运输证》,新购置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新能源车辆需纳入目录并符合技术要求。
补贴标准依据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车辆动力类型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最高可达14万元。
补贴资金审核遵循“先申先审、先审先发”的原则,额度有限,发放完毕即截止受理。
明确报废资金申请条件:只有符合排放标准并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货车可以申请。每报废1辆车仅可对应1辆新车补贴资格。报废证明日期需在2025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