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第384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三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公告。
据统计:
1. 共有167家企业、160个品牌、404个产品型号进入第384批产品公告目录。
2. 其中汽车生产企业有82家251个产品型号列入,民用改装生产企业有85家153个产品型号列入。
3. 通过技术审查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共计404个。
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自 2024年6月1日起
,购置重新列入《车购税减免目录》之日(含)后制造的整改车型新能源汽车可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5. 在第七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除了有458款新车型外,还有96款重新申报后符合新技术要求的车型。其中 包括75款纯电货车
(新车59款,重新申报16款)、 13款燃料电池货车 (新车6款,重新申报7款)、 270款纯电专用车 (新车221款,重新申报49款)、
19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 、 16款燃料电池专用车 (新车2款,重新申报14款)。
原文如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
2024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4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三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