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对《关于实施电力本质安全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关于实施电化学储能电站本质安全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
《通知》明确:
主要目标以全面消除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为重点,严格安全准入,开展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治理和“两个一批”专项整治,强力推进落后设备淘汰退出、先进技术工艺推广和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科技赋能。
《通知》提出:
2025年底前:完成淘汰退出严重危及电化学储能电站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及有关系统,建成多座安全保障措施完善、技术工艺设备先进的示范电化学储能电站。
2026年底前:完成对现有全部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改造升级的攻坚任务。
2027年底:全省电化学储能电站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2025年底前:组织对全省已建电化学储能电站的电池、电池组运行监测系统、电池仓消防系统等进行全覆盖、全链条检查。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和消防系统要求的,责令立即停止运行,并督促项目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并经核查前不得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