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明确:
提升企业能力: 汽车生产企业应根据《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产品功能、性能和质量安全水平。
完善技术参数: 在产品准入审查要求中,完善组合驾驶辅助和OTA升级功能的技术参数,纳入产品准入和生产一致性管理。
加强组合驾驶辅助准入管理: 企业需健全安全保障能力,明确系统边界和安全响应,确保控制策略合理,并开展充分的测试验证。
严格告知义务: 企业应严格履行告知义务,保障驾驶员始终执行相应的动态驾驶任务并对系统保持安全可控。
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加强准入管理,加快标准制修订,加强技术审查和评估,强化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规范和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安全应用。
推动认证体系建设: 推动构建智能网联汽车质量认证体系,围绕组合驾驶辅助和数据安全等领域积极推行自愿性认证。
纳入强制性认证: 根据标准制修订情况,及时将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
原文如下:
公开征求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召回和汽车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联合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组织编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4年9月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iche@miit.gov.cn;或者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6013726。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4年8月1日